“五十枚金币!”
人群轰动了,矮人喘着粗气,半身人难以置信,商人双眼通红,写满贪婪与扭曲的神采。
五十枚金币,足以买下一个年轻貌美的伊苏族女仆,让一户人家五年衣食无忧!
“我检举!这个商人鬼鬼祟祟,一看就是血族的狗腿子!”
“我看你才像五十枚金币!”
“吵什么呢?血族大白天怎么会出现?况且血族是没有影子的——”
“嗯?等等!你,转过身去!”
卫兵队长瞪向一个裹得严实的黑袍身影。
倏地,黑影冲出人群,队长嘶声大吼:
“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么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么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么,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么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么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