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生是子母蛊,相互牵绊。圆觉得先把自己体内的幻蛊引出,种植到常山身上,再将生蛊移至邬琅体内,这样邬琅才能算是常山的专属解药。若是顺序颠倒,这根绳子就把邬琅和圆觉串起来了。
转嫁蛊虫是个精细活,马虎不得。三人围成一圈坐着,只能听到沉稳的呼吸声,以及屋内火烛噼里啪啦的燃烧声响。
圆觉取一把锋利匕首,剖开心口上三寸部位,掀开皮肉,能开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小肉虫在他血管内趴伏着,像是一个安静的蚕宝宝。圆觉将引蛊酒旁的白色粉末撒在伤口上。原本沉睡的蛊虫慢慢苏醒,缓慢地蠕动着。圆觉这是用药粉让蛊虫苏醒了。随后他又在左手腕割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倒一碗引蛊酒,全部淋在手腕伤口上。
邬琅看着都跟着手腕肌肉抽疼。
蛊虫犹如闻香而来的蜜蜂,顺着心口流经至手腕的血管,慢慢地往满是引蛊酒的伤口处爬。
眼看着圆觉血都要流上一大碗了,邬琅真是恨不得在这蛊虫身上按个马达。
蜗牛似的蛊虫终于快要达到,圆觉已经摇摇欲坠,浑身大汗淋漓,坐也坐不稳了。常山一手扶住圆觉的背,听圆觉说,让他们在幻蛊出来的那一刹那,用最快的速度让他爬进封存生蛊的坛子里。在这之前,都不可以启封坛子。
邬琅点头,将这个任务揽下。
坛子很小,邬琅单手就能握住。他握着坛子伸到圆觉腕下,等那胖乎乎的幻蛊一丛血肉绽开的伤口处爬出来,立马揭开封口。圆觉手一抖,白色小肉虫幻蛊就被抖进坛子里了,圆觉立马将事先准备好的符水倒进坛内。
“快,封住!”
邬琅听闻,眼疾手快,重新将封纸盖上,死死压住。
常山随即开始给圆觉包扎伤口。
过了半个时辰,圆觉虚弱地开口,让常山将自己左腕割开,涂上一个黄色的药膏,将手伸进坛内。不多时,就能看到一个小鼓包在常山皮肤下慢慢地向上臂游动,随后是锁骨,最后停留在心口上三寸部位。
整个过程,常山全无症状,好像根本就没有个虫子在他体内爬似的。
邬琅知道轮到自己了,目光伸向圆觉。他和常山的前置动作基本一致,只是在伤口上涂的药膏不同。
但是相较于常山的毫无反应,邬琅却觉得,这条比幻蛊要娇小的彩色虫子简直就是人间杀器。自它爬进自己手腕里后,每挪动一次,邬琅就觉得好像被撕咬掉一块肉。这只能说明,这条虫子是真真的剧毒物,不是开玩笑的。最惨的是他爬得比那蜗牛幻蛊还要慢。邬琅几乎要以为自己经历了一场月读凌迟。
到最后,邬琅浑身衣衫早已被汗水浸湿,额发湿漉漉贴在苍白无色的脸上,双目失神,只剩下一腔意志让他坚持没有倒下。
“少爷!”常山忍不住喊出声。“初七,快停下,我们不弄这劳什子蛊了!”
圆觉嘴唇抖了抖,无力地摇头:“生蛊已经快要就位,不要前功尽弃。”
常山双目泛红,双手握拳,掌心都被掐出鲜血来:“我何德何能让少爷如此……”
“这是命啊,初九。”
“我叫常山。”
“好好,常山。遇到他,是你的命,也是你的福气,你命不该绝。好好活下去吧,傻孩子。”
常山伸手抚上心口,那里跳动的,何止是自己的心。
这时邬琅忽的喷出一口鲜血,歪倒在地。常山连忙上去扶起邬琅,探了鼻息,松下一口气。
“成了!”圆觉惊喜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绝不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