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识他。」
任放歌扬了下眉,很快跟着点头,非常没立场地说着:
「事实上我跟他也不太热,只是同公司而已,连他叫什么名字我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
这人讲话真真假假的不太正经,一直缠着她是什么目的?
没再理会他,径自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的方向走。
认识叶安安的人,都会说她非常冷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
没有人可以在她那张情绪起伏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她在想什么,加上她从不在人群里突显自己的存在感,所以她若不是被周遭的人彻底忽略,就是被人家敬而远之。总而言之,她是一个没什么人缘的人。
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也不能说没试图交过朋友,若有人向她伸来友谊之手,她不会拒绝;不过每一段友情若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自然而然的冷却,极少联络,演变到后来,她的朋友都只是泛泛之交,有时路上遇见了也认不出来。为什么会是这样,她自己也搞不太懂。也许,友情本来就是这样吧。
独来独往是她习惯的生活方式,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不错。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当然也有感到无聊的时候。不过这问题并不大,她很懂得如何排遣寂寞。
她的公寓除了家人之外,从来没有朋友造访过,大多时候这个三十坪的空间都沉浸在寂静里。不过最近情况有点失常,变得吵杂。
这个以她朋友自居的男人打从顺利进入她屋子作客之后,完全不必她客套地说些什么「请把这里当自己家,不必客气」之类的话,他已经自动自发地身体力行起来。
第一次来就帮她泡茶;第二次不请自来,还带了来了水龙头,帮她换掉坏的;然后,今天,他带来两人份的食物,一副来这里野餐的惬意样。
她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有必要跟他好好谈一下她身为屋主的看法,可是却始终找不到恰当的时机切入他的忙碌中,因为打一进来,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
她一边等一边吃他带来的食物——挺好吃的,不趁热吃,走味了多可惜。
他很忙,很难想象有人会忙成这样,总是不断地有朋友来找。是他太受欢迎,还是她的世界与别人真的不一样?在认识他之前,她以为所谓友情只不过是久久想到联络一次,然后就没了,办来手机常常只是装饰用,每个月缴给电信公司的只有基本费,不会再多了,没存在感得让她常常忘了它的存在。
可是他不同,刚才才讲完了老王,马上又来一个小赵,现在又是大头仔,不知道后头还有多少人排队等着与他通电话呢。
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她对任放歌这个人初步的了解。
好不容易,他的手机终于没电、不可能再度响起声音,他才愉快地收起电话,拿过筷子唏哩呼噜地吃着他那一份。
叶安安还没问他特地来她这儿有何指教呢,就见他老兄吃完了午餐,对她道:「好,我们走。」
好什么?还有,哪来的我们?正常人听到他这么说,百分之九十九都会以不可思议的表情问出以上的问题,然后严词拒绝,请他老兄自己走人。不过叶安安的反应一向异于正常人,所以她直觉地应道:
「去哪?」
「上次我们在超市见到的那个人,我请人查了一下,发现他有点问题,既然妳对他也有点好奇,就一同走吧。我们去约会,顺便跟踪他。」说得好生自然。
约会?跟踪?
她想了一下,道:「可是我现在想睡午觉。」每天吃完午饭后,总要小睡一下,假日也不例外。
「嗯……既然如此,那妳睡,我等妳。」
「你不走吗?」
「我不忙的。」拿过随身带来的手提电脑,他道:「趁这个时间,我可以打一些文件。」
「你不能一个人去吗?」她不习惯让人等。
「一个人去了还叫约会吗?」他反问。
也是。她点点头。打消了请他走人的念头,决定进卧房睡觉去,让他自己去打发时间。
她是个社交生活贫乏至极的人,但他不同,他是个交友满天下的人,所以当他这么自在地在别人家打混得如鱼得水,这么地把别人家当自己家待着,好像朋友间的往来就应该这样一般,她也不好说些什么了,因为她是真的不知道跟朋友相处的正确方式。虽然有点奇怪,不过,也许他这样厚脸皮才是正确的,那就这样吧。
不理他,转身走向卧房,反倒是任放歌忍不住叫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