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要吃早餐的,我老爸有说,不吃早餐的人,一天工作没力气。”
“但我从昨天晚上被某个人气到饱到现在,怎么吃得下?”他斜睨她。
她当然知道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有点气弱的摸摸鼻子,“……不然,我帮你打包,你带到公司去,饿了随时可以吃,也不会浪费食物。”她好心建议。
“不用,我是去上班,不是去吃早餐。”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位子上,见她迟迟没有反应,不爽的扬起眸,“不是要我吃早餐吗?没有筷子是要我光用闻的吗?”他还没死,没办法光闻供品就会饱。“喔,马上来。”她赶紧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接着快速递上筷子,恭恭敬敬的把他当大爷般伺候。
端着臭脸,冉远之慢条斯理的吃起来,眼角余光瞄向她身上那套变形又褪色的运动服,“现在应该算是你的上班时间吧?”
“当然。”点头如捣蒜。
“你没有别件衣服吗?”他对她身上的运动服非常有意见。这是他家,不是她家,她既然是他的家务助理,就应该要有家务助理的模样,不应该穿着邋遢的运动服满屋子跑,有碍视野。
“当然有。”上台北的时候,她一动带了五套衣服,三套运动服,一件洋装,还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不过昨天发生火灾时,她来不及抢救晾在阳台的衣服,以至于现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里待洗的脏运动服,一件当初从妈妈衣柜里翻出来的宝贝洋装,跟现在身上这一套。
“去换。”
“是,遵命。”让雇主满意,是身为家务助理的责任,这点职业道德她有。
咚咚咚,她跑进客房,换上唯一的洋装,再咚咚咚的出现。
正悠哉吃着早餐的冉远之一看到换装完毕的她,被吓得呛到,一阵狂咳。
现在是怎样?她以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台湾乡土剧吗?这种应该被摆在博物馆里的衣服,她居然还在穿!这位欧巴桑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点?
“这件衣服是在哪买的,很--别致。”嘴角微微抽搐。他原本想说稀罕,稀有兼罕见。
“这是我妈年轻时候的,当时可是风靡了全村的男生,我爸特地留给我当嫁妆,不过……”林雍晴刚开始还说的眉飞色舞,随即脸色变得黯淡惆怅。
“不过什么?”他注意到她的沉默,“讲话不要只讲一半,不要把我当蛔虫。”
她耸耸肩,强打起精神响应,“没什么,就只是分手了而已。”
“那个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马恋人?”
“嗯。”原来他还记得。
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这件洋装出来,他也会跟她分手。冉远之原想这么对她说,可一开口,却变成--
“你看,长情有什么用?白白浪费十多年的青春,还不如多认识几个男人,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女人要学着聪明一点,知道吗?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话落,他怔了怔。等等,明明昨天才刚被她破坏了好事,他怎么还安慰她?
“你也觉得下一个女人会更好,所以才换个不停吗?”
居然敢拿他说的话来堵他。“我跟你不一样,少拿我跟你相提并论。反正多几次就会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分手就是这样。”
“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习惯,难不成你很习惯被背叛?”
“怎么,他劈腿了?”他瞟她一眼。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他说他有喜欢的人,那个女孩是他公司总裁的宝贝女儿,学历好、家世优、人又漂亮,娶了她--”
“可以少奋斗三十年。”这种事情不胜枚举,她不是第一个了。冉远之直接帮她把话说完。
“咦,你怎么知道?”
这种用脚趾想都知道事情,需要这么惊奇吗?他没好气的睨她一眼。
“你不要跟我说你还纯情天真的默默祝福他。”
默默祝福?她曾经想过,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既然他有更好的对象,散感情不散交情,她会努力说服自己成熟点,但是想到李家豪那么无情的奚落她,她发现她做不到,她不想故作大方欺骗自己,然后害自己内伤。
没错,她就是小心眼又小家子气的人!
“冉冉,要是你,你会吗?”她率直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