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振灏顿时气血翻腾,深深的呼了口气,借以排解她对他的影响。
有个事实是他怎么也无法否认的,那就是对余巧巧的喜欢似乎越来越多了。即便她不说话,只是用一双澄澈的眼睛全然无私的望着他,都会让他有股冲动,想要亲近她多一点、保护她多一点。
每每想到有个女孩子这么全然的信任他、崇拜他,白振灏就恨不得把天底下她所想要的东西,全都送到她面前,好换取她的一抹笑容。
不,理智些。他的人生讲究规则与计划,冲动这种愚蠢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他的人生里才对!
白振灏深深的呼吸,花了点时间找回他的冷静自持,继续戴上他不苟言笑的面具。
车子驶入了一处宁静小区,是台北市区里少见的透天别墅群,独栋的建筑,宽敞的花园与车库,若不是有丰厚经济实力,哪供得起这样的生活质量。
然而让余巧巧诧异的,不是车库里整齐排放的高价房车,而是停放在角落的一辆野狼125。
虽然已经不是最新颖的车款,但是擦得发亮的车身,还有岁月在上头留下的印记,莫不让她打从心里的羡慕喜爱。
“请问,这是谁的摩托车?”她眼睛发亮。
她有一个梦,就是能骑着梦想中的野狼125,奔驰在台北的街道上,享受迎风的快感。
但是,她的梦想早在几年前就被彻底否决了,理由是--女孩子怎么可以骑这种粗犷的摩托车在街上跑?
几天后,她的伟大梦想就被一辆五十的小绵羊给取代,而这已经是老妈最大的让步。
拜托!娘炮的小绵羊怎么跟勇武的大野狼比?
别说车型差很多,马力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权威的母亲大人才不认为这有什么重要的,她只是不想被街坊邻居看到她的女儿豪迈的跨骑在摩托车上,野蛮得像个男人似的。
她足足痛哭了三天三夜,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沉寂多年又看见理想中的梦幻逸品,余巧巧简直恨不得扑上前去,热情拥抱亲吻美丽的车身。
“我的。那是我的第一辆摩托车,我自己打工赚来的,性能保养的很不错,只是这些年没什么机会骑,所以就一直放在这儿。”
“好漂亮……”她心生羡慕的说。
“你喜欢这种摩托车?”白振灏挑起眉,口吻不无怀疑。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说那辆野狼125很漂亮,他也从来不曾在任何一个女孩子眼中,看见对摩托车的如痴如醉,太诡异了。
余巧巧惊觉自己就要露馅,赶紧起身从摩托车身边跳开--“怎么可能!我是个女孩子,这种车子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适合,我、我只是想起好几年前,我大哥一直很想要买一辆这种摩托车,不过被我妈妈阻挡了。我不懂车子,纯粹觉得它的样子很帅气而已。”她三言两语的解释了原因。
喔,只是觉得帅气罢了。
“原来如此。说真的,我也无法想象柔弱娇小的你要怎么驾驭这种大车。有机会的话,我可以骑着带你出去兜风,但你可能会觉得不大舒服,毕竟坐摩托车可不比房车舒适。”
“只要是跟你在一起,骑摩托车也可以很有趣。”余巧巧脱口而出。
意识到自己说的唐突又露骨,她娇羞的低下头,完全不敢多看白振灏一眼。
老天保佑,千万别又破功了!余巧巧虔诚祷告。
余巧巧不知道,白振灏心里也经历了一次天人交战,才勉强克制想冲上前拥抱她的冲动。
他努力自持,保持着以往严谨的形象,“进屋去吧!别让我爸妈久等了。”
“是。”忍痛离开可爱的野狼125,余巧巧踩着碎步,像个小媳妇儿似的跟上他,扮演着一只温驯的小绵羊。
这顿饭局很成功,白振灏的双亲非常喜欢气质婉约的余巧巧,两老开心得阖不拢嘴,频频点头赞许儿子的好眼光,选择了这么个门当户对的好女孩,还不断的叮嘱儿子,要多带余巧巧到家里玩,俨然把她当作未过门的儿媳妇。
饭后,他准备送她回家。“我爸妈很喜欢你。”
坐在驾驶座旁的余巧巧,目光忍不住瞟向角落的野狼125,几秒钟之后,她才回过神掩饰的说:“喔,伯父跟伯母都是很慈爱的长辈,我也很喜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