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故人来
绿树环绕,麦田碧绿,一条条土路蜿蜒而上,一座座乡野土房比邻而建,此时正是午膳的时间,袅袅炊烟悠悠升起,老远就能听见农户喊人回家的声音,时不时还有看门的大狗摇尾吠叫。
陆晔不会做饭,只能坐在门口的台阶上逗弄着附近贪吃的小猫,她一只手撑着下巴往远处望,一只手在柔软的猫毛上来回抚摸。
他们从沛州出发前往京城,沿路都按照墨家的计划安排路线,这一段路竟然是陆晔他们这半年来走的最顺也最轻松的路线,不但每日都有客栈睡,追兵也少了许多,刺杀埋伏几乎没有,就算有,也都被江城轻松拿下。这么走走停停,居然将之前清瘦变黑的陆晔,养胖了一圈,肌肤都变白变嫩了许多,想必入了京,兰清越也不至于不认识她了。
“姑娘,进来吃饭吧,没想到江城那小子居然烧的一手好菜。”燕十娘也明显缓了过来,嘴唇也不再干裂,到底恢复了几成水润。
陆晔轻轻拍了拍小猫的脑袋,又取了碗鱼肉放在它跟前,这才转身进了院子。
这里是靠近京郊的一个村庄,这里也是的老家,哪怕他多年未归,这里依旧有他的土房小院,只是时间久了,土房朽了,院门烂了,家里许多的用品都不能用了,到处是灰尘不说,连被褥都没法睡人了。
他们几人不急着去京城,到也有时间修理房屋,更新家具,还有替换床铺,就连被子都重新买了四床,足足折腾了好几日,这个家才算是真正能住人。
“我已经给主子送了信,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来接我们。”燕十娘给陆晔夹着菜,难得雀跃的说道,实在是这次的任务时间太长,过程太辛苦。
在路上就和陆晔商议过,他们就算可以顺利前往京城,也决不能冒然行动,他们这一路早就成了朝廷某些势力的靶子,要是什么都没摸清楚就京进城,很有可能会再次落入敌人的圈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等兰清越来接,把事情的对策全都商量好了,他们再进京面圣。
“我去附近打听过,最近京城戒严,连兵马司的人都出动了,老百姓生意都不好做了,早早就开始宵禁。住在城外却要每日进城办事上工的百姓苦不堪言,有时候下工赶不及出城,就只能花钱住店,一个月挣不到几个铜板,都搭进住宿了。”江城塞了几口饭,咽下去之后转头对着说道。
“这世道,争名夺利,又有几人真正是为了宣国着想。”
喝了杯乡下自酿的米酒,怅然的说道,不禁回忆当年他跟在武侯身边,坐在风沙漫天的火堆旁,周围都是过命的兄弟,喝着酒唱着歌,还一起畅想未来赶走蛮族,衣锦回乡的场景。
遗憾呐!年过而立,身边已无多少当年的兄弟,眼下倒真是衣锦回乡,可家乡早已物是人非,想见的人也早已成为一抔黄土。
“可是吴大将军的宅子?”
陆晔他们为了方便都是在院中搭桌子用膳,这里偏僻,又没多少人知晓归家,所以冷不丁有人敲响院门,四人第一反应就是取来趁手的兵刃。
“谁?”江城压低声音喊道。
“小的只是个下人,我家主子与吴大人是旧识,此次知晓大将军回来,十分高兴,便亲自从京城过来,想要见大将军一面。”木门外那人还算礼貌的解释道。
江城回身看向,皱着眉摇了摇头。
抬手,示意江城稍安勿躁,自己则站在院门口高声道:“我不过一个农户,这里也没什么将军,回去吧。”
“大人真的要如此不识好歹嘛……”那随从急了,高声道。
“住口,退下!”门外这时一人打断了那随从。
失神,只因这声音格外耳熟。
“吴为啊,是我,我们单独谈谈吧。”
江城跨步背对院门,伸臂想要拦下,却见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确实为旧识,就见一面吧。”
陆晔和燕十娘也跟了过来,站在院中到也不劝,只是已经在想脱身之法。
沉重的院门被人打开,站在阶梯之上往周围看去,一曾经的友人,一愤怒的奴仆,好似书生带着书童到此会友,到还真有当年的影子。
“庄富春,你倒是消息来的快,恐怕是知晓我要上京,就一直盯着这儿吧。”
庄富春听了也不恼,穿着普通青衣,伸手请道:“吴为多年不见,人壮实了很多,我们也许久没有叙旧了。”
很是干脆的下了台阶,自顾自朝着村中一棵金桂树走去,庄富春让随从在此等候,也跟着走了过去。
“这棵金桂居然还在?”庄富春仰头怀念的说道。
“看来,庄大人已经很久没有回村了。”往金桂旁的一块山石上坐下,这石头已经存在百年,据说是之前的村民为了方便纳凉专门从山上拖下来的石头,经过多年使用,曾经还有些棱角的山石早被磨去了棱角,坐起来光滑还能散热。
庄富春笑容微凝,但依旧好脾气的说道:“差事繁忙,总是想回来看看,又总是没时间。”
“那当然,当初借着侯爷的恩德走上了仕途,如今又是户部的官员,哪里有那个时间跑来这种小破村。”见他还要矫情,忙不耐烦道:“你来为何?不必和我套近乎。”
庄富春整了整衣衫,先是犹豫不决,之后又很是为难的低头道:“我确实愧对侯爷,但这不代表我对侯爷不忠……吴为,你我曾经都为侯爷办差,你一身好武艺效力疆场,可我呢?不过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穷书生,侯爷去了东南大营,我又能如何?我不像你孤身一人,我还有家人,我还需要生活,若是你为了当年我选了离开侯爷走向仕途而责难我,我认打认罚绝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