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女人也就算了,为什么是个男人,那瘸子哪里好,哪里比我要好?”程煜行在家里没日没夜的喝酒,连胡子都没刮,没了往日的整洁,看起来颓靡不堪。他红着眼,瞪着唐琳琳,极力遏制着想要抬起的手,好男人是不会对女人动手的,可他早就不是什么好人了,如果他好,季深秋又怎么会走。他目光锋利,像泡在冷水里的冰。他拿起桌子上的红酒,像在夏日末尾喝上一瓶冰水解暑,咕咚咕咚咽进肚子里,和他的眼泪一起。在季深秋失踪的第三天,他几乎把这座城市翻了个遍,开着车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走,把车开到没油,就停在路边,用双腿走,他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丝毫找不到一点这个人的身影。就连跟他像的人都没有。连认错人的机会都不肯给他。他像失魂的野鬼从白天走到黑夜,最后是助理在一家破旧小饭店的角落里找到他。他缩在那里,喝着最廉价的酒,脚边堆满了瓶子。程煜行看到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季深秋,找到他了吗,他回家了吗,他在家等我吗?”助理把他扛回车上,他像被抛弃的孩子,红着眼睛嘟囔:“他说过他爱我的,他会爱我一辈子的,怎么会走了呢。”“他是不是迷路了,他走丢了吗?”“求你了,让他回家好不好?”等到了家门口,程煜行不想进去,他怕看不见季深秋,这栋空荡的房子都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他还会坐在书房里发呆,就望着那个他曾经绑过季深秋的架子,他想起自己疯了似的把季深秋囚禁起来,没日没夜的操他,把他细瘦的腿用链子死死绑着,他恨不得季深秋不能走路了,哪怕腿断掉也好,他会养着的,他会养季深秋一辈子,只要他不再走,不再拖着那条腿走出这栋房子。他又想起季深秋胆怯的望着自己,撕心裂肺的求饶,痛哭,甚至目光空洞的望着自己,主动撅起屁股给他干,他想着那个令他心疼的画面,抬手猛的扇自己巴掌,机械性的,突如其来一下接着一下抽在自己的脸上。啪——啪一声又一声,清脆的在房间里回荡。他嘴角红肿起来,流了血,可不想停下来。嘴角的疼痛比心脏来的更猛烈,更直接,却无法取替那种无形的疼痛。他为什么会做这么疯狂的事,怎么会这么不是人。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一定不会了,他不会结婚,他什么也不要,公司,钱,权利,朋友,亲人,他一切都可以不要了。他只想要季深秋。季深秋口腔溢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腥气,他想要极力掩饰自己的慌乱,可泛红的眼尾和颤抖的尾音还是出卖了他。他把烟递给程煜行,在他们指尖快要触碰的瞬间又缩了回来。程煜行在他面前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缓慢地说:“秋秋,跟我回家吧。”他的语气几近求饶,卑微的乞求着,像身无分文的乞讨者希望他能再施舍给自己一次机会。“好吗?”他总是高高在上,在他的生命中,只要是想要的,就没有他得不到的,他从没对任何人,任何事,像此刻这样低贱过。他双腿发软,忍着想要跪下来的冲动,低声说,求你了,求你跟我走吧。季深秋站在透明的柜台里,只有半米宽的距离,却像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横沟。那里是万丈深渊,是程煜行带给他的伤害,给他的痛,用泪水的浇灌。他眼睫垂下来,轻轻扇动,随后又抬起来,竭尽全力发出几个平稳的音节。“不可能。”不是不好,不行,不会,也不是愤怒的‘别妄想了’‘你别做梦了’‘我不会走’。而是简单明了,几乎不带情绪,毫无波澜的三个字,就像当初他说的‘我爱你’一样诚恳决绝,他说不可能。无论是好是坏,是多久的纠缠,曾经多么深的爱,都不会再回去了。“不可能。”像是对他生命的最后通牒。这三个字把半个月以来积攒的所有期待,勇气,全都轻而易举的击碎,程煜行觉得自己那一身躯壳都碎了,碎成渣从他身体的各个角落往下脱落,里面的五脏六腑烂成了水。体内的器官变得灼热起来,像被丢进一个巨大的火炉里灼烤,由精神带来的肉体上的巨大疼痛令程煜行快要站不住。他弯着腰,虚弱的撑着双手,清晰地感受到内脏一点点在腐烂,连同着他的心脏一起变成软趴趴的烂肉从身体内部化成一滩水,从他身体中流淌坠落,和他的血液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