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很难以相信。
但是在那个时代就是这样,苦难缠身,贫穷且悲惨。
妈妈去世后,爸爸依旧不管家。
所以年纪尚幼的余爸扛起家中的大梁。
跟着成年人一起干活赚钱养家,照顾自己的弟弟妹妹。
劳动暂且可以挨过去。
十六那一年。
因为和爸爸吵架,余爸赌气独自去自家两公里外的地头里的草屋睡觉。
这一睡,就烙下了病根:湿疹。
症状遍布全身。
此时家里生活都是问题,更别说看病了。
所以一直耽误着。
等到后面赚了温饱钱,再去看病已经来不及了。
最后病根深入。
这个病非常难治,没有根除的可能。
发病期最是难受,后背、腿、胳膊……都是发病范围,奇痒无比。
严重时弯腰都会裂开流血。
但是余爸没有说,都是自己忍着,继续坚持在外干体力活。
因为那时候已经结婚了,还有了余情,老婆孩子都在等着自己呢。
而且上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自己怎么能停下来呢?
好在余情争气,没让家里花很多钱。
补课班没有报过,衣服也是能穿就穿,最后争气地考上了大学。
余情还记得,高考出分的时候余爸特地从外地赶了回来。
不过报考完又匆匆离开了。
农村里要是谁家考上了大学,基本上都会办置学子宴。
余情家里没有办,而是找了几个长辈和亲戚,在饭店吃了一顿饭。
大家纷纷祝贺,庆祝咱们家终于有一个大学生了。
很可惜,那顿饭余爸不在。
不过那时候余爸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
这么多年的劳心劳力,不断干体力活,几乎掏空了身体。
而脑供血不足、头晕的无法起身,再加上皮肤病趁身体弱病发作。
实在没有办法在外继续打工了,所以回到了家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