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他死气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门外某一点,双手就这么一捞--这回捞到的是一束刚进货的满天星口然后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这个怪男人又相到什么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虽然他送花的怪异行为曾遭受多次钜创--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殴打或撂话,被美女甩巴掌当神经病看;被拒收;或吓坏美人,尖叫跑开--但他仍戒不了这种怪异行为。我实在是败给他了,并且奉送他“小怪”的美名。
我与他相识当然也是这么结缘的。一年前与友人在对面餐厅吃饭,才出饭馆哩,就有一个长相斯文,行为却怪异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余,情商着要求换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来他便以一下午的时间彻底了解惹到我的下场。
然后,每次我上台北时一定会赖在这追讨一壶花草茶喝。偶尔偶尔也介绍一些人来这边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来这里当免费工人的张博宽,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长兼股东了--谁说坐过牢的不良少年没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这里--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无异议的接收;只不过更加相熟了之后,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学坏了。
不一会,我看到阿怪脸上含笑的走进来,显然这次的美女很给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怀疑这种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叹气。
“我喜欢欣赏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个。”
“如果美女们知道伫守这片小小店面的老板其实是十来家花店的总负责人的话话,你的行情一定会暴涨。”我是不知道他家底如何啦,但能在一年内开十一家分店的人,肯定也是有钱人等级。
“你一直介绍人来,我又不喜欢与人相处太久,只好开店打发他们了。”
是的,他这人容易厌烦。通常将员工教会了一切事务后,立即代为安排出路,留自己守在这十坪大的花店拈花惹草。地方不大,正好够他一个人消磨时间。大抵上来说,阿怪是孤僻的。
这时,楼上传来饭菜香,我与阿怪不约而同的深嗅了好久,我感动道:“闻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嗯,芋头排骨汤、粉蒸猪肉、青椒炒牛肉——”阿怪已魂不守舍的飘了上去。
“喂!不顾店啦!”我叫他。
他酷酷的往下看殿后的我:“你以为你是来做什么的?工友!”
吓!太过分了!这家伙真的学坏了。我闷着气去关上门,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才飞奔上楼。
谁会料到锺昂有好手艺呢?
虽然我不是美食至上的人,但不可否认偶尔吃到好吃的食物,足以令人痛哭而泪下。呜——我开始后悔没带锺昂回去住我那里了啦。比起失心的恐慌,有好料可以吃才重要啦。
“吃饭了。”
锺昂在二楼的入口等我,围裙还没脱下,却已帮我准备好了餐具、盛好饭。
一时之间,我不小心让感动进占太多。
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但我会被每一次偶发的情境所撼动。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毕竟我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不是吗?
※※※
吃完饭,阿怪出门送花去了,也不怕店被抬走,居然就丢下一切走人。我必须说我个人似乎生来要认识一些怪人的;上天待我着实不薄。
只不过,留下我与锺昂眼瞪着眼、面对着面,实在有点诡异。今天该做的事又俱已做完(去看朱娅的母亲,以及陪锺昂去流浪动物之家拜访——),我便开始坐立不安了起来。我讨厌死了自己的扭捏,完全失去平日的大阔大气,活似个思春小娘儿似的——咦?我好像在侮辱自己的性别?哎!不管啦,反正意思有表达到就好。
他蓦地笑了出来,让我心头乱怦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