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你不要跟任放歌走太近啦!」
这天,星期三,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叶安安在康茱丽的坚持下,非常无奈地陪她跷班出来吃下午茶。
再过两天,康茱丽就要回美国去了,刚开始她无比挣扎,到後来脑袋终於想通一件事——就算被抓回去了,她还是可以自己跑来台湾呀,那她现在到底在坚持什么?回家一趟、被骂一顿,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不!所以再没抵抗,乖乖打包准备回家去。
就要回美国了,当然要多一点时间跟好朋友相聚,也趁此慎重地讲清楚这件事。
「为什么不要?」叶安安不解地问。
「这是当然的呀!身为死党,我们都很唾弃别人重色轻友的行为。你如果太喜欢他的话,就会重色轻友,然後我就会很寂寞耶!你身边都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後,我们的友情该怎么办呀?」
「爱情的本质向来就是重色轻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以为叶安安是在暗指她前一阵子「年少无知」的行为,康茱丽垂下头,嗫嚅了好一晌後,开始滔滔不绝地忏悔起来——
「没错!我得为上星期我的重色轻友跟你道歉。其实我本来真的很讨厌任放歌的,可是後来觉得他一点也不像他外表给人感觉那样痞子流气、一辈子做不了正经事的样子。他做事情很有计画,心机也满深的,在嘻嘻哈哈间就把很多事给做好。然後,只是一时的迷惑啦,我突然觉得他好帅,加上长辈又想把我嫁给他,我居然很期待耶。虽然每到夜深人静时,我都在天人交战,想说不可以让你伤心,一定要找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我很快地找到了,想说我们乾脆三个人结婚好了,有没有,有一套漫画就是这样画的哦!怎知还没来得及跟你讨论这件事,任放歌的妈妈就出现了,把我所有不成熟的迷恋全打散了。我不想要有那种婆婆,然後,我就不想要任放歌了。安安,我是不是很没意志力又很没道义?」
叶安安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点也不惊讶的样子。对於康茱丽的一长串自省,她只有一个看法。
「你只是还没真正爱上一个人。」
「我有!我爱你呀!」她最喜欢安安了,虽然说曾经有几天的「误入歧途」,可是她很快地知道,安安才是她的真命天女!
「茱丽,喜欢跟爱情是不一样的。」
「反正你不可以否定我的爱啦!」好了,这话题到此为止。换别的:「安安,我不要你太喜欢任放歌,因为你独特的气质是最棒的,可是爱情会让你平庸,会让你失去原有的气质,你不再老是面无表情,常常嘴边带笑;你不再对人保持距离,你让任放歌对你毛手毛脚,还住进你房里……你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吗?你已经不像你了耶!」
她不再像她原来的样子了吗?叶安安放下手中的茶杯,托腮想著。
「是这样吗?我变了?」
「当然是!你变了好多!」康茱丽自认是最佳人证。
「那……」她笑了笑:「我一定也很爱他了。」
「乱讲!才不是!安安,你千万别乱做出不确实的结论!」
叶安安没理会她,只是笑。
虽然从没有特意去想过这个问题,但听茱丽对她指证历历这么多,她好像该想一下了。
康茱丽看到叶安安的思绪一路往「歧途」钻去,还一去不回头的,气得她差点没把胸口那腔热血给喷出来!
「安安!你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我不喜欢你变成这样!」
「可是,我喜欢。」
喜欢?有什么好喜欢的?!爱情把她变成一个平凡的女人,她有什么好高兴的!怎么会这样?安安完全没反省之意也就算了,居然还更加沉沦下去,也不懂得要悬崖勒马一下,这怎么得了!
「安——」正要叫她,不意被叶安安打断。
「茱丽,我们结帐。」她突然站起身,眼神一直看著玻璃窗外的某处。
「怎么了?」康茱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只能呆呆跟著起身,被安安拉著往外走。
「我看到熟人。」结完帐,走出去,脚步非常快。
「谁?是谁?」康茱丽小快步地追在後面。
「任放歌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