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僵在原地,“余姐姐,我只会劈叉。”
话落,就见她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
“那就做你会的!”
我会啥呢?
前世我确实有一样是很擅长的,只是。。。。。。不是很能上得了台面。
一只古朴的风头琵琶被搬了出来,身着蓝色舞群的女子翩翩起舞,她脸上带着面纱,动作却极为爽利,像是跳了十几年的舞姬。
她每舞动一下,琴师便拨弄一下琴弦。
琴随身动,身随琴动。
弹琵琶的是暮雪,跳舞的是余嫣然,至于我,我也在看台上。
众人看腻了舞蹈,早就兴趣乏乏。
直到一张桌案被人抬了上来。
两只紫毫笔被我同时捏入手中,接着我边面不改色。
两手同写。
那群围观的人齐齐傻住。
他们恐怕都不知道,天底下还有人会两手同写,而且写的是不一样的字。
默默秀完技,这都得感谢于夫人,罚我抄书,抄什么金刚经,一天五本,我恨不得三头六臂去写,后面便琢磨出了两手同写。
不知是嫣然跳的太过精彩,还是我写的字好看,总之,掌声欢跃,我默默下台。
接着便将面纱扯下,露出那张早已憋红的脸。
真是丢人,堂堂凤府千金怎么能。。。。。。能和一群青楼花姬同台呢,要是被我娘知道她肯定会骂死我。
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眸便看到嫣然惊讶的瞧着我。
“你竟会双手同写?”
“小姐是左右撇子呢。”暮雪将凤头琵琶放下。
“刚刚奴婢去问了管事的,他们说,这是投银钱决定魁首的,投的越多,谁就能夺魁。”
那群达官贵人自然不会缺这些银两,只是。。。。。。早知如此,我就在底下歇着了。
我低叹一声,从怀里拿出钱袋。
“全投红玉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