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伯快步走来,阿勇则是缓步在后头跟着,步伐大而稳,气势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书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逐渐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扑通、扑通乱跳,不像是害怕,更类似期待的奇异心情,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另一个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没见过他,却觉得他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非常眼熟。
他的头发像是被狗啃过,长短不齐,丑不拉叽的。脸上留有几天没刮的胡渣,只看出他有两道浓眉、单眼皮的双眼,其余长相则看不清。穿着破破旧旧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邋遢到不像样,但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和别扭,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是个王。
这个阿勇绝对不是一般的山林农夫,他不简单!
阿水婶没发现任书颖的不对劲,快手快脚地从提袋里拿出两个铁盒便当,小的给阿水伯,大的交给阿勇。
“都谢。”阿勇拿着便当,轻声道谢后,视若无睹地越过任书颖,找个阴凉处坐下,打开餐盒,大口吃着饭菜。
任书颖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随着阿勇移动,连她都没察觉自己的视线简直是黏在他身上。
“啊?这咧水姑娘啊是谁人?不曾看过捏。”阿水伯拿着便当,好奇地盯着任书颖猛看。
“找……对厚……”阿水婶后知后觉地转头询问。“输赢,你要找啊彼咧人叫啥咪名?”
“我要来找一个叫做蓝立雍啊人,利甘有昕过?”任书颖赶紧说出目的。
阿勇的手明虽地顿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速度进食,在场的三个人都没有发现他那一瞬间的迟疑。
“咽咧……”阿水伯想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拿着便当走过去坐在阿勇旁边,探头看到阿勇便当里的大鸡腿后,煞有其事地抱怨。
“阿勇,阿水婶对你比对我卡好捏。”嘴里抱怨,眼里却是充满笑意。
阿水伯的一双子女都在台北工作,他年纪大了,田里的工作太粗重,这几年多亏有阿勇帮忙。
阿勇虽然才下乡,刚开始什么农事都不会,笨手笨脚的,但幸亏他很聪明,只要教过一次就能学会,而且只要提供三餐给他,又不需要给工钱,现下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看着依旧保持沉默的阿勇,任书颖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虽然觉得不可能,这个念头却像是生了根,在她脑里徘徊不去。
她直直地瞪着阿勇,脱口而出——
“你是蓝立雍吗?”
阿勇听若未闻,不发一语地继续吃饭,没两、三下,一个大便当已吃光光。他起身迳自走回田里工作,看都没看任书颖一眼。
“喂!”任书颖瞪着他的背影,气到说不出话来。
吼……这个人可以再践一点!
“麦生气,阿勇兜是这款个性啦!”阿水婶拍拍她的肩安抚。“咽爱讲话,暗思郭人麦丑。”
“阿水婶啊,你讲这几年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来这哩村,对某?”那个诡异的念头一直在她脑里盘桓下去,越想可能性越高。
阿勇应该就是蓝立雍!
打从一开始,她就将“阿勇”完全屏除在外,因为她一心想找“蓝立雍”而不是耸耸的“阿勇”,因而忽略了谐音的关联性,压根儿没考虑“阿勇”就是“蓝立雍”的可能性。
直到刚刚,她才猛地发现“勇”的台语发音跟“雍”很像,而且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住过那间房子,也许打从一开始就是阿水婶听错、叫错,他也就一直任由阿水婶喊错,才会让她到现在才觉悟这个明最的事实。
“你问这要冲啥?”阿水伯的个性比较谨慎,抢先老婆一步,先问清楚再说。
“我要找啊彼个人已经离家出走四年,历里存老北老母和一个小汉囡仔,伊的父母和囡仔拢就思念伊钦。”
“原来是阿捏喔……”感情充沛的阿水婶听了后深深被打动。“放老北老母和小汉囡仔在厝里,离家出走,这个男人金噍应该啊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