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带来些许生活气息的,是茶几上的电烧烤炉,以及一桌子的烤串,还有散落的啤酒瓶。
沙发上坐了两个男人。
一位肤色很白,容貌俊秀,像一名文弱书生。
一位则略显粗狂,胡须杂乱,不修边幅之中,带着几分不羁。
两人的外表反差很大,像是不在一个图层一般。
幺鸡同时也在抬眸观察着卡塞尔。
男人即使穿着白色西装,却也依旧能看出那隐藏在西装下的肌肉线条。
他每一步走的都很稳,一看就是有身手的人。
霍斯特请的杀手,确实有点东西。
白墨凡同时也在观察卡塞尔。
从医学的角度上来说,卡塞尔体格很好,若是他们一对一单挑,他应该是打不过的。
不过,这是三打一啊。
卡塞尔上前,礼貌的做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卡塞尔,姜暮的朋友。”
幺鸡先站起身,笑着和卡塞尔打招呼,“我是姜暮的叔叔。”
白墨凡:“我是他哥。”
姜暮将卡塞尔买来的零食摆在了茶几上,淡声道:“他俩都是我异父异母的儿子,不用听他们瞎扯。”
幺鸡指着自己下巴上的胡子,“我这样像你儿子吗。”
说着,幺鸡又指着白墨凡,“你怎么不说他是你养的小白脸。”
白墨凡抡起一个抱枕砸到幺鸡脸上,“说谁小白脸呢!我只是长得白。”
卡塞尔看着他们三人互相斗嘴,低低的笑出了声。
自从他的那些雇佣兵兄弟战死后,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轻松而温馨的氛围了。
想来,这两位,是姜暮很好的朋友。
能在生命的最后二十二小时,见到姜暮的朋友,应该是他的幸运吧?